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2017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12月7日垫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垫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粟登琳受县人民政府县长梅时雨委托所作的《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渝公网安备 500231025002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