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垫江县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4月16日垫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4月26日,垫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4266亿元,调整为53.2266亿元,调增9.80亿元,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266亿元,调整为53.2266亿元,调增9.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