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2,2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11.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4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劳务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20.36万元,下降11.3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未进行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本部门未开展此项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4521077。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公开01表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财政拨款收入 1,48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74.10 上级补助收入 0.00 外交支出 0.00 事业收入 0.00 国防支出 0.00 经营收入 0.00 公共安全支出 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教育支出 0.00 其他收入 0.00 科学技术支出 0.00 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6.39 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63 0 节能环保支出 0.00 0 城乡社区支出 0.00 0 农林水支出 0.00 0 交通运输支出 0.00 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0 金融支出 0.00 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0 住房保障支出 32.46 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0 其他支出 0.00 0 债务还本支出 0.00 0 债务付息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1,481.00 本年支出合计 1,479.5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结余分配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0.10 年末结转和结余 1.53 总计 1,481.10 总计 1,481.10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