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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温晏志等八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0/11 来源:人事代表工委 浏览: 次 字号:

垫江县人民法院:

根据垫江县人民法院院长程晓东的提请,垫江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审议通过,任命:

温晏志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坪山人民法庭庭长;

金  玲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

汪  波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项斯红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明江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巡回法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夏  云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高安人民法庭副庭长;

胡光明同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益清同志的垫江县人民法院高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温晏志同志的垫江县人民法院坪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