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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2/16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字号:

垫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2月3日垫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大会通过)

 

    垫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志军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权,打击犯罪,推进反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为核心,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建设忠诚、公正、务实、担当、廉洁的检察队伍,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科学发展、富民兴垫”步伐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