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垫江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精心维护团结、严格修身律己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6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易大斌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四个意识,带头遵照执行,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要将思想与行动切实统一到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上来,结合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尧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