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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暨党组(扩大)会召开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26 来源:《垫江日报》 浏览: 次 字号:



本网讯(记者 高浩)1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暨党组(扩大)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二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易大斌主持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光全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并就县纪委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了传达。

易大斌指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学习贯彻好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以学习贯彻市纪委四届七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

易大斌要求,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深入学习、严格遵守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等规定要求,切实增强政治定力、政治纪律观念。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不搞变通、不走样、不打折扣,真正做到一言一行不超越“道德高线、纪律红线、法律底线”。要持续改进作风,加强机关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县委的实施意见,严格遵守《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严禁公款吃喝等方面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机关党组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要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落实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易大斌强调,要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在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敢于担当、廉洁奉公等方面的带头表率作用,切实做到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真正做到言行一致、严格要求督促和管理自己。同时要注重家庭家风建设,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切实发挥好人大机关纪检组监督作用。在严格履职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机关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整改、作风建设中突出问题的谈心谈话提醒以及各项纪律遵守执行等情况的监督力度,切实把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明德程堃余凤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建列席会议。